黎湛光:
因你使用桂D65623/桂D7623掛貨車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駛,本機關于2024年3月25日作出了罰款人民幣壹仟元整(1000.00元)的決定,決定書案號為粵云郁交罰〔2024〕00085號。你逾期未履行義務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》第三十五條、第四十五條、第四十六條的規定,現就有關事項催告如下,請你按要求履行:
1.履行標的:繳交罰款1000元
2.履行期限:自收到本催告書之日起5日內繳交
3.履行方式:請先到本單位開郁南縣非稅收入罰款通知書,然后繳交罰款 。
你逾期仍不履行的,本機關將依法采取以下措施:到期不繳納罰款的,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。
因與你聯系未果,現依法向你公告送達《催告書》(粵云郁交催告〔2024〕20069號),限你在公告之日起60日內到我局領取《催告書》(地址:廣東省云浮市郁南縣都城鎮工業大道4號交通運輸局一樓執法二股,聯系人:陳振宇,電話:0766-7596107)。逾期則視為送達,你可向本機關進行陳述或申辯,本機關將依法核實。
特此公告。
附件:催告書( 粵云郁交催告〔2024〕20069號).pdf
郁南縣交通運輸局